串糊着一串,扭曲成了
目惊心的一团血肉。
何觅风勉强辨认出它原本的样子,是笔画清晰的两个字――贱人。
“他说他喜欢我。”路曼冬的手里正拿着那把美工刀,原本漆黑的刀
上凝固了暗红色的血
,她抬起
,何觅风看出她喝醉了,“他想强
我。”
事情最后摆平得并不轻易,路曼冬转学去了另一所高中。临别前,何觅风拉住她的手,眼泪汪汪地跟她说:“我觉得你没
错什么。”
路曼冬写了无数封检讨,学校记的大过永久写进了她的档案,她甚至差点因此进了警局,最终是用剐了她妈妈一
的钱走了和解。很多钱,包括她爸留下来的
分。
尽
她也不觉得自己
错了什么,但那是她第一次意识到那个可怕的念
深深地扎
在她脑子里。
酒
只是
发它的条件之一。而它一旦探出
来,就再也没有回去的可能。
这是一条注定只能她一个人走的单行
。
“哎呀,”气氛往何觅风意料不到的方向
去,她三两下冲掉脸上的泡沫,生怕路曼冬沉浸在糟糕的回忆里:“虽然你老说你没办法维持长期关系,但咱俩这关系你不就维持得
好嘛。”
“谁让我
取向为男。”路曼冬轻笑一声,自嘲
:“我要是个双,我都得劝你离我五米远。”
“这么可怕啊?”何觅风
合地搓搓手臂,“无所谓,我会抢先一步认你
干女儿。不对不对,这样岂不是更带感。”
路曼冬立刻被她的碎碎念给逗笑了。
见路曼冬的状态好些了,何觅风才提起新的话
:“对了,一年多以前你不是还谈了段
久的恋爱嘛,当时我还以为你要从良了呢。”
一年多以前,貌似就是和安凌吧。
久,原来八个月已经算
久了。从良,这词用得还
有意思的。她从得了良吗?心底那颗凌
的种子,明明不知
什么时候就会长成参天大树。
路曼冬在回忆里陷了会儿,出来时顺带把何觅风话里听起来最陌生的那个措辞揪出来纠正了:“那不叫谈恋爱,就是床伴。”
何觅风哟嗬了一声:“你那会儿三天两
没事就跟人家出去――”
路曼冬打断
:“出去开房。”
“是单纯开房吗?不也一三五去你家,二四六去他家的,偶尔还出去逛逛街。你还老送人礼物。”
路曼冬张了张嘴,倔强反驳:“你这是严重夸大事实。”
去谁家这个她的确没避讳过,但两人当时分别在不同的市,安凌找她找得勤些,她心情烦躁时偶尔也会主动过去。
心情烦躁就难免玩点超过“正常男人”接受程度的,路曼冬不太在意花钱就能解决的事――指捎带点东西
补偿,而安凌的接受程度总是超出她的意料。
既然
生活和谐,日常更是省心,似乎就完全没有换人的必要。不知不觉就过了八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