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么写不符合我这本书的风格,这么写了也顶多说明一下主席台上发生了什么事情,却并不能借此机会描写一下这些人的性格、行事方式,并由此丰富书中世界。对我来说,这就是无效描写,真正的水。
从胡莱的踢球风格来说,他也不是那种拿球carry全场,无处不在的类型,而是一个影子杀手,自然就不能把笔墨和视角都集中在主角一个人身上,必须分出很多笔墨篇幅给其他角色。
就像是教父电影的开头一样,通过一场婚礼,把人物关系牵扯出来――我不是说我写到了教父那种水平,我只是说我希望自己在介绍描写的时候尽量不要用那种干巴巴的说明文,而要结合画面,有镜头语言。
老实说,作为一个写了十八年足球小说,总计超过三千五百万字的作者,我知道这本书应该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