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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选择者

        那首诗过于奇异又过于短暂的歌,芬奇还没来得及仔细回想就匆匆结束了。那位年轻的“诗人”很快就将竖琴放在脚下,原地旋转起来。他双臂抱肩,修长的小在白袍下时隐时现,脚尖离地又落下,脚踝上的金色小铃频频作响,像一条柔的小蛇那样随着笛人的音乐悠然起舞,起伏的波浪从臂弯传到指尖。伴随着最后一个休止符,他突然整个子低垂下来,朝前方垂下自己的颅,双臂在后高举腾飞,像只试图起飞的天鹅。

        芬奇长长地呼出口气来,他的队长和旁人大声开着玩笑,诸如那个哈塔兰人的一晚要多少钱才能买到,他不想去听,酒馆的空气突然沉闷得吓人,他想要站起来去窗前透会气,他几乎差点儿就成功了,如果不是有什么人突然挡在他面前的话。

        那个方才在台上万众瞩目的哈塔兰少年突然大大方方地站在他的面前,距离如此之近,以至于芬奇能分辨出他眼瞳的色泽:介于灰色和银色之间,在动的烛火下闪闪发光。“想让我帮您添点儿酒吗?我看到您的杯子空了。”那少年朝他眨了眨眼睛俏地问

        在你美的园地挖下深的战壕,

        那时人若问起你的美在何

        “当四十个冬天围攻你的朱颜,

        你的美的用途会更值得赞美

        那是个过于年轻的声音,年轻得过分也平稳的过,芬奇不禁暗自猜想他究竟要唱上多少遍才能像现在这样波澜不惊。

        ……”

        芬奇・格兰德尔鬼使神差地向前伸出了举杯的手。

        是贪婪的羞耻,和无益的颂扬。”

        “嘿,骑士大人。”

        他没能成功起飞,因为四周灯光亮起,光栅向舞台中央合拢。于是他在众人的欢呼与口哨声中悄然退场。

        芬奇几乎一口饮尽了杯中的酒,还没等尝出味就感觉到

        将成褴褛的败絮,谁也不要瞧:

了,一位着白袍的年轻人赤着脚朝中央走去,仿佛白色的星划过天幕。他白色的长发几乎快到腰际,随着轻快的脚步晃动着,他看上去和这环境格格不入――他没穿着什么过于暴的衣服好凸显他的腰,也没什么繁琐的饰物装点他的面庞,宽松的白袍垂到脚踝,腰间系着橄榄叶状的金色丝带。他不应当出现在这里,芬奇蓦地想到,他更适合被放在那些写着神话与歌谣的史诗里,怀抱着竖琴轻着自己作的诗;或者化作一株水仙,生长在清澈的河畔。

        哪里是你那少壮年华的宝藏,

        你说,“在我这双深陷的眼眶里,

        “这是南郡的新产的白酒,和运往城堡的是同一批货。您会喜欢喝的,我觉得它很适合您,瞧――”他慢悠悠地斟满对骑士的小杯,“它的颜色就像您的发那样好看。”芬奇下意识地挠了挠自己的脑壳,这只能让他的发更加乱蓬蓬,芬奇・格兰德尔,老家距离纳吉亥尔千里之遥,他的父亲是个农夫,母亲是个挤工,他的发和母亲如出一辙,“就像那些给牛喂的稻草”他父亲总是这样说他们母子,然后随手乱男孩的短发。

        “像是黄金蒙上轻纱,就连早上八点的太阳都要嫉妒它们的色彩。”那个哈塔兰少年陈述

        你青春的华服,那么被人艳羡,

        “当四十个冬天围攻你的朱颜……”

        等他迈向舞台中央站定的时候,芬奇这才发现他确实像一位真正的游诗人那样怀抱着一架浅色的竖琴,他信手拨弄着琴弦,那不是什么复杂悠扬的乐音,但从他的指尖出的音符仿佛染上了奇异的魔法,让人不禁聚会神地倾听。他随意弹奏了一会儿,就缓下手来,抬眼注视着前方,对着空无一物的未知浅唱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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