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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队长的最后一案 第28节

连路过他边都要着鼻子走路。

        有一年冬天,他的棉袄破了,棉絮直往外钻,妈妈随便给他了两针就算是补丁过了,第二天上学,他把棉袄脱下来搭在椅背上,后桌的同学趁他不注意,从补丁的地方往外掏棉絮,几乎要将棉絮掏空,下课时从上往下撒了他一

        棉絮飞飞扬扬迷了他的眼,他一边着混着眼泪和棉絮的眼睛,一边听着很多人围在他边哈哈大笑,一边默默把所有的棉絮都捡起来,一点一点再从那回去。

        后来,李建考上了本市最好的高中,他以为他终于逃过了所有不堪的过往,却不知,这里却是另一个龙潭虎

        高二那年,同宿舍的同学有一半都谈了恋爱,李建知自己没有资格想这些,他所有的力都应该放在学习上,考上好大学,将来找到好工作,才能改善自己的家境。

        但他依然控制不住地想要接近那个女孩,那个并不是班里最漂亮的,却是曾经给过他笑颜的女孩。

        女孩名叫唐宛,学习成绩中等,不是老师眼中最好的那种学生,上课爱讲小话,喜欢把校服的脚偷偷改小,弄成修的样子,会在上绑上新买的饰,悄悄地拿着镜子臭美,有时有男生总喜欢捉弄不爱说话的李建,她还会大咧咧地锤他们一拳,骂:“你们几个男生要不要脸,只会欺负人家李建。”

        唐宛长得好看,个高高瘦瘦的,家境也不错,在男生群里很吃得开,所以她说话有时很用,她发完彪,男生反而嘻嘻哈哈地跟她歉:“喳!唐娘娘,我错了,我再也不敢拉!”

        李建噗嗤一声笑出来,上又捂上嘴,恐怕这笑容落到任何一个人的眼里。

        再后来的某一天,他再也忍耐不住每天的抓肝挠肺,鼓起勇气去跟唐宛告了白。

        李建直到现在依然清晰的记得,唐宛当时充满诧异的眼神,反应过来后,她说:“不好意思李建我想你可能误会了,我这人是有点喜欢打抱不平,我同情你,但我不可能喜欢你。”

        从那天起,李建又回到了与书本为伴的日子,虽然他的成绩在班里一直都是名列前茅,尤其是生物,每次考试都能考满分,虽然他计算机能力突出,还拿过省级的奖项,可他依然改变不了自己是穷人家孩子的事实,他再也不会让自己有任何非分之想。

        那天从王老板的店铺里走出来,李建把握在手里的钢笔小心翼翼地进了背包,拉上拉链后抬刚要走,就撞到了一个人,对面那人立刻嚎叫起来:“你长不长眼睛啊,干嘛那!我的新鞋都让你踩脏了。”

        李建忙连连歉,他却不依不饶,拽着李建的衣领非要让他赔钱。

        这时,王老板从后的店铺拿着一杆子冲出来,大吼:“王青泽,给我进去,再给老子找麻烦我断了你!”

        王青泽斜眼瞥了眼自己暴怒的老爹,不再作声,哼了一声进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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