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第二天,他还是偷着去了。倒不是为了看老板喜结良缘,而是他知
好像....很适合
他,
于是陈金默在这个莫名其妙的午后,被这个莫名其妙的小高总缠上,又莫名其妙地被他缠到床上。
3.
半个月后老板结婚办席。他是老板的枪,枪不应该出现在人前,他默认他是不必去这个婚礼的。
老板前一天晚上还是带着请柬来了,还有不少礼物,跟他寒暄了几句之后说:“知
你忙,有空的话就来,来了也不要你送礼。你不爱热闹,给你安排个安静的位置。”
但无所谓,
的时候他可以把眼睛闭上,闻他
上的味
就行。
哪有结婚的人来客人家送礼的,老板的话外之音很清楚了。他也感叹老板不愧是
大生意的,礼数人情滴水不漏。
高启盛
爱和不
爱的时候完全是两个人,
的时候热情似火
艳淫
,可是
完就变回那个冷漠疯癫的小高总。尤其是今天,可能是高
时被陈金默在耳边说的话刺激到,又可能是懊恼自己不小心喊出那声哥,陈金默刚
完他就把人踹倒,随手披上泛着绸光的睡袍,一个眼风都懒得扫给刚被他使用过的男人,
也不回地走进自己的卧室。把门摔上的前一秒,撂出一句“
”。
4.
高
失神的时候,他只记得
下这双

情的桃花眼。他好像化成了一滴细密的春雨,落进了那双眼里,被他溺毙。
陈金默就这么低
走着,他甩甩脑袋想把一脑子纷杂的想法甩出去,或者希望雨夜的风能冷一点把他
醒。
可是世间很多事情,是不能靠巴掌解决的。很多情感,也不是靠一个巴掌就可以甩干净。
休息的时候也坐在那把旧躺椅上。年少的他曾经不止一次地幻想过把哥压在那张躺椅上,再把自己肮脏龌蹉的
望
到哥里面去。这么想着,他就抬眼好好看了看躺椅上的这个人。他想起这是替哥办事的杀手叫陈金默,
糙的
底下
材却很
壮高挑,骨骼消瘦,尤其抽烟时
出的那双修长的手,骨节分明。。。
可是清风不解意,偏要绵绵柔柔温温婉婉地抱着他,一如他第一次被高启盛缠上那一晚,连同着他每次和高启盛纠缠时的回忆知觉,一起化成闷不透气的雨雾,轻轻在他脸上搔
,一丝丝一缕缕化进他的肌理发丝气息知觉,把他死死裹进去。
他问男人能不能在这儿坐一会儿,那男人在抽烟,烟雾缭绕里看不清脸,只看出来比哥瘦很多。
陈金默站在原地许久不动,雨珠在他发丝上结成串。良久,他一巴掌甩在自己脸上。
最好是在那张躺椅上
他。
那声哀婉的“哥”,那双通红的眼角,喊哥时掉下来的泪,高
时灭
的快感... 还有最后那句“
”,与他喊哥时情意缠绵的语气截然不同。
他像锁定了猎物,漫不经心走过去,走近了闻到熟悉的鱼腥味,他更加确定了眼前的目标。
现在外面也在下着春雨,雨夜不算很冷,陈金默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却把外套裹了又裹。
淅淅沥沥的春雨和缓缓转动的风扇,陈金默带着
下的人在小舟上摇晃,船下
漾的情水蒸出袅袅的雾气,混着绵密的春雨落在他肌理里。
陈金默从来没想过他还能
男人,可是这个小高总到底是老板的弟弟,再加上他功夫实在好,
白腻的
子像水蛇一样贴着他摆,香
的
贴上
,能把他魂
出来。尤其是脱了眼镜之后那双水盈盈的眼,让陈金默以为今年迟来的春雨是全落进他眼角了,所以也不知
是怎么一晃神,他就搭上了春雨里的这艘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