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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忠实的明日战士

        弗朗茨远比所有人预料的更聪明,眼神早早就透出和年龄不熟的察力。和海因里希一样,他是完美的,甚至更胜一筹,同样积极却更加谦逊,礼貌有加。从八岁起弗朗茨就展现了对孩童来说堪称卓越的自控力,每周参加野营和远足,绝不间断,风雨无阻。他在镇里中学成绩名列前茅,文笔了得,甚至在《集合》报的爱国少年版块发表了一首诗和两篇文章。除此之外,因为写了一手好字,十四岁的弗朗茨还在青年护卫队兼职秘书,尽暂时只是些简单的誊写工作,却对他加入护卫队甚至内党都大有帮助。弗朗茨暂时还没想好以后要干什么,他偶尔想像父亲一样个在后方运筹帷幄的官员,整治督查官或是党务书记这样的,安全面,薪酬不错,时不时还能出差旅行。这种贪生怕死的想法偶尔叫弗朗茨反馈万分,真正的男人应该上前线,完成血和杀戮的洗礼。卡扎罗斯人应该是战壕里的王子,绝不撤退,不止怜悯。只有看过一千个死亡,他的灵魂和肉才能担当的起他生来背负的使命:为了祖国,为了政府,为了党。宪兵,这才是男人该追求的。他写过无数这样的文章,也全心的相信自己笔下的每一个字。

        他们的的大女儿莉莉・考夫曼很快出嫁,对方是风华正茂的青年法官,当然,谁都知他是怎么当上的法官的,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还有什么比两个纯净的卡扎罗斯人的结合更美好的事儿?连市长都来参加婚礼,光是鲜花和糕就花了将近七百块,更不用说场地和其他开销。这是考夫曼家族近一百年来最骄傲的时刻之一,仅次于考夫曼先生当上宪兵和莱因哈德・考夫曼成了战斗机飞行员。“就剩我了。”海因里希像个男人大剌剌的抽烟,用两手指捻着,“弗朗茨,他们都看着我呢!你不知我这样的人压力有多大。我得比莱因更干才行。”

        父亲告诉弗朗茨务必要和海因里希成为朋友,认定这个勇敢的男孩以后能出大成就。然而不需要父亲的督促弗朗茨也会和他保持亲密。友谊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早慧的弗朗茨已经清楚这是用裙带关系堆砌的时代,也是属于海因里希这样的时代。

        他快走几步,扬手向海因里希示意,晃眼的瞬间看到少年脚上的靴。自从阿尔弗雷德・考夫曼当上宪兵中尉后,世界对于海因里希来说都唾手可得。格特鲁德・考夫曼夫人趾高气昂,礼拜时穿上好的羊外套和大的不合的貂坎肩。阿尔弗雷德・考夫曼先生有了私人司机和一辆漂亮的黑色轿车,令弗朗茨的父亲艳羡不已。考夫曼一家五口搬进前雇主伊曼纽尔・本诺维茨的房子,转眼就成了这条街数一数二的宽裕家庭,并迅速生下了第四个孩子。本诺维茨去哪儿了?现在已经没人在乎。他“优化”了自己所有的资产,用百分之十的价格贱卖给一个卡扎罗斯少尉的哥哥。一夜之间,十二个本诺维茨人间蒸发,彻底消失在他们生活了几代的施瓦茨因索小镇。传闻老本诺维茨医生离开前最后见的人就是阿尔弗雷德・考夫曼。考夫曼然大怒,顾左右而言他,一会儿说从未见过那个老鼠般的男人,一会儿又说确实见了一面,因为贝诺维茨要把房子卖给他。总而言之,一周不到,考夫曼在市政厅激情洋溢的宣布小镇已经清除了所有的这个维茨,那个斯坦,如今的施瓦茨因索完全属于卡扎罗斯人。刚开始,他们想丢掉所有宗教色彩过于重的家。然而这项壮举实际作困难诸多,因为连考夫曼本人也不舍得烧掉那架象牙键盘的钢琴,最后只是动员全家一起用小锉刀一点点弄光豪华摆设上的贝诺维茨纹章。

        在诸多优点的衬托下,弗朗茨的外貌依旧引人注目。密微卷的金棕色发下是一双明亮的蓝眼睛,睫长而翘,鼻梁直修长,脸颊接近眼睑有粒很淡的雀斑,肤白皙,嘴,人中还没有生出胡须,只有柔的汗,眉微微下垂,一副可靠仔细的模样。他过去就是个漂亮的孩子,穿着祭坛助手的长袍时简直要和墙上的天

再装友善:“海尼叫我呢,我要走了。”想了想,他还是没忍住,又加了句嘲讽,“也许卡尔・罗森塔需要你的帮助。”

        对海因里希来说,弗朗茨・布纳是个值得深交的朋友。有脑子,够机灵,事儿面但不是个死心眼儿的卫士。更重要的是,他们俩家境相仿,一个是新起之秀,一个是小镇中产,格合拍,同样优秀。弗朗茨学业好,背书过目不忘,海因里希则是数一数二的运动健将,为镇代表参加过全国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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